2013-2014年的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了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在国内、国际上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极大。事故发生以后,习总书记分别提出一些重要指示,这些指示的内容,归结起来,就是“六大要点、十句硬话”,也就逐步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比如,我们都知道的“红线意识”,就是习总书记的原话-“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习总书记的指示,重要的指出了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责任未有效落实”,隐患未彻底消除的原因论。
2015年1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狠抓责任落实。201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横空出世,也是有史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改革和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安全生产新时代的开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
2021年3月1日,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在原刑法第134条后增加了“危险作业罪”(隐患入刑)。这意味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责,由“结果犯”向“行为犯”转变。2021年于6月7日至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二次审议并通过了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并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本节课从出台背景、修订前后重要变化、各章节重点条款、政府、企业相关责任主体法律义务、法律责任进行解析,并附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尽职免责“法宝和秘诀”,敬请期待。
同一套实战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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